發布時間:2020-01-14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資信標評審中原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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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企業業績 (3分) |
1.投標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擔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造價5億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或項目管理或項目管理一體化或代建)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2.投標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擔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造價5億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項目監理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3.投標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擔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造價5億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咨詢)或跟蹤審計類業績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以上1-3條,同一項目不累計計分。 證明材料:項目中標通知書、項目合同和竣工驗收備案表。項目規模以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規模為準,業績時間以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竣工驗收備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時間為準,若材料中內容互相矛盾或無法準確體現業績內容的,還需提供業主證明,業主證明必須體現業主聯系人及固定電話,否則不予認可。 |
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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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變更為:
2 |
投標企業業績 (3分) |
1.投標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擔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造價5億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或項目管理或項目管理一體化或代建)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2.投標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擔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造價5億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項目監理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3.投標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承擔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造價5億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項目造價控制(咨詢)或全過程咨詢或跟蹤審計類業績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以上1-3條,同一項目不累計計分。
證明材料:項目中標通知書和項目合同。項目規模以項目合同上的規模為準,業績時間以項目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材料中內容互相矛盾或無法準確體現業績內容的,還需提供業主證明,業主證明必須體現業主聯系人及固定電話,否則不予認可。 |
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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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開標時間:2020年2月4日09時30分。開標地點:衢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當天公告的開標廳(衢州市西區花園東大道169號五樓)。
三、其余未涉及內容,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衢州市智慧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